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35号),科学引导用户消费选择,不断增强河北质量竞争力,依据团体标准《河北省用户满意认定规范》(T/HBXX 001—2020),河北省信息协会、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河北市场用户满意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引导企业改进产品或服务,牢固树立企业“质量第一,用户满意”的经营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我省企业用户满意获得感。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或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二)持续经营满一年及以上,有完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每年度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四)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记录。
(五)河北省信息协会、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所属会员参加本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优惠政策。
三、申报范围
凡符合团体标准《河北省用户满意认定规范》(T/HBXX 001—2020)要求的各类企业、产品、工程、服务均可申请。
四、组织机构
活动设立河北省用户满意认定办(以下简称认定办),负责河北市场用户满意认定各项工作的统筹组织推进,企业用户满意度的测评和认定工作由第三方认定机构具体实施。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向认定办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二)资格审查。认定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申报企业及项目的认定资格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审。对于资格审查和用户满意度测评通过的企业,由评审组召开会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认定单位名单。
(四)社会公示。通过河北省信息网和河北省质量网等公开发布拟认定单位名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五)认定发布。对公示无异议的,由认定办报上级部门审定,发布认定结果,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六、结果应用
(一)颁发认定证书。由第三方认定机构以河北省企协质量检测中心名义颁发河北省用户满意单位(或产品、工程、服务与标杆企业)证书,并纳入查询系统。
(二)典型选树推介。获得认定单位将作为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社会组织评定先进的优先条件之一。
(三)组织经验交流。计划召开年度河北省用户满意工程联合推进大会,组织用户满意标杆观摩交流,分享质量推进成果,提升质量领域信用建设水平。
(四)媒体宣传报道。对获得认定的单位,将通过相关行业组织官网、新闻媒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推广。
七、其他事项
本项工作为公益举办,对通过单位免费颁发认定证书。同时将企业良好信息纳入河北省企业信用评价联合推进平台,邀请参加京津冀质量网组织大会,举办诚信承诺仪式。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省用户满意认定办公室
联系地址:石家庄大经街天滋嘉鲤北区5号楼一单元
联系电话:0311-88876315 17333459583
联 系 人:王 甜
电子邮箱:hbyhmy@126.com
附件:1、《河北省用户满意申请表》;2、《河北省用户满意申报书》。
河北省信息协会 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
2020年9月27日